关于举办2014年莆田市美容美发
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局、团委,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人才强国战略要求,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和带动我市广大美容美发行业从业人员学习钻研技术,提高美容美发行业企业整体水平,加强美容美发业技艺交流,选拨和发现我市优秀高技能人才。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莆田市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4]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定于2014年9月28日在莆田市美容美发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举行莆田市美容美发职业技能竞赛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工作
本次竞赛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共青团莆田市委、市总工会联合主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城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莆田市美容美发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承办,城厢区经济贸易局、城厢团区委、城厢区总工会、城厢区闽医堂海峡职业培训学校协办。成立2014年莆田市美容美发技能竞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1),具体负责竞赛组织发动工作,办公设在莆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地址:文献路田尾圆圈金保大楼;联系人:彭艳艳;联系电话:0594-2686661 )。
二、竞赛职业和标准。
(一)竞赛职业:竞赛以个人赛形式。设美发、化妆、美甲三个职业工种。
(二)竞赛标准:竞赛按美发、化妆、美甲国家职业标准中级工要求进行。竞赛内容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采取笔试的方法,试题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从国家题库中提取,技能操作采取现场操作比赛方法进行,选手竞赛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个人总成绩=理论成绩×20%+技能成绩×80%。本次竞赛的评委由具有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人员组成(评委名单另行通知),负责现场对参赛者的试卷和技能操作进行评审。
三、参赛对象与报名办法
(一)全市美发、化妆、美甲行业企事业单位、培训学校、个体工商户人员和从事相关行业的技术人员,具有初级对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职业资格或从事相关行业4年以上的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关项目的竞赛。参赛选手应填写《莆田市美容美发技能竞赛报名表》1份(见附件2),交二寸免冠半身黑白照片4张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业工龄证明)。
(二)各县区通过选拔赛择优组织15名以上选手参加市级决赛。各县、区人社局牵头,经贸部门、共青团、工会组织要密切配合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优秀选手报名,成立县区代表队,代表队名单于9月23日上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美容美发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要鼓励历届参训学员积极报名参加,成立市本级代表队,并于9月20日将市本级代表队成员名单上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要共同做好组织、推荐、报名工作。
四、市级决赛时间和地点。
1、决赛时间:2014年9月28日上午8:00;7:50分前报到。
2、决赛地点。莆田市美容美发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莆田市城厢区华林工业园区闽医堂海峡职业培训学校)
五、奖励办法
(一)取得竞赛各工种第1名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莆田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符合条件的由团市委授予“莆田市杰出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对获得第1-10名的选手按程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认定为高级工,符合条件的由团市委授予“莆田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二)原则上个人赛成绩分设冠军1名,亚军3名,季军6名,由组委会分别授予不同奖项的奖牌、证书和奖金。竞赛组委会可根据选手报名参加比赛项目分布情况适当调整奖项。
(三)对所有参赛的选手,理论和技能操作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四)对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代表队由组委会颁发“团体奖”,“团体奖”设一、二、三等奖各1队,分别授予不同奖项的奖牌、证书和奖金。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单位要切实意识到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对竞赛活动的认识。周密部署,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竞赛工作有序进行。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依托各类媒体,加大竞赛活动的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有效性,突出竞赛影响,营造浓烈的社会氛围。
(三)上下联动,通力合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竞赛活动,加强沟通,保持信息畅通,及时研究解决竞赛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四)强化监督,确保公正。竞赛具体组织单位要严格按照竞赛的标准和原则,严肃考务工作,确保竞赛的公开、公正、公平。各参赛单位和个人在竞赛中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成绩。
七、其他
(一)参赛选手需自带的用具。参赛用的工具由选手自带,但不得有店标和店名标记,竞赛办公室在赛场为选手准备的用具有详见附件2。
(二)理论复习材料请各代表队到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aNld.gov.cn/)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技能操作大纲见附件3
(二)竞赛其它事项按《莆田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执行。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共青团莆田市委员会 莆田市总工会
2014年9月9日
2014年美容美发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
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竞赛组委会成员
主任委员: 郑 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委员:方剑洪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林育麟 市经贸委副主任
徐永潮 共青团莆田市委副书记
刘 敏 市总工会副主席
委 员: 谢荣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科长
黄丽芳 市经贸委科长
周金田 市总工会经济保障部部长
张新兵 共青团莆田市委青年工作部负责人
傅金水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人
许晋芳 城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傅福华 莆田市美容美发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负责人
二、组委会办公室成员
主 任: 傅金水(兼)
副 主 任: 张新兵 许晋芳 傅福华
成 员: 李灵通、彭艳艳、欧宁、张国熙、杨志辉
附件2:
2014年莆田市美发美容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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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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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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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2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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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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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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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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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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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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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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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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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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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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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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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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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项目:1、女士创意剪发与吹发( );
2、创意美甲( )
3、女士晚宴化妆与造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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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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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发师() 美甲师()
化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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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鉴定等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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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美发师( ); 高级美发师( );
中级美甲师( ); 高级美甲师( );
中级化妆师( ); 高级化妆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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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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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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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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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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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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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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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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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在“参赛项目”中选出你要参加的比赛项目,在“()”中打“√”表示,每位选手申报一个项目的比赛。
2、报名时需交二寸免冠黑白照片5张,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此表参赛选手于9月20日前按所在县区上报到县区人社局,由县区人社局汇总后于9月23日前送莆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直参赛选手直接向莆田市美容美发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报名,基地于9月20日前汇总上报莆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表中各项请认真填写,字迹要工整。
附件3
2014年莆田市美发美容大赛实施细则
一、比赛设置
1、女士创意剪发与吹发;
2、创意美甲;
3、女士晚宴化妆与造型。
二、竞赛与评判标准
竞赛标准按国家有关美发、美甲、化妆师中级工职业标准和大纲的要求制定评分标准。
三、比赛规则
(一)、女士创意剪发与吹发组
A、选手自带模特,自备比赛用具,及赛前相关操作仪器。
B、选手赛前选手赛只可为模特烫发或漂染头发,其他操作均在比赛中进行。
c、参赛选手在赛场上为模特修剪发不少于15mm,其中剪发15分钟,吹风造型20分钟,选手必须在三十五分钟内为模特完成整个剪吹发型,修剪发少于15mm或只吹不剪扣5分,剪发时间不足15分钟扣5分。
d、发型上不得有任何饰物,赛前不得预先扎、夹等。
(二)美甲创意组
A、选手自带模特,自备比赛用具及赛前相关操作仪器。
B、选手必须在50分钟内完成整个过程。
(三)晚宴化妆与造型组
A、使用假发不得超过头发的百分之三十。
B、模特化妆以及服装可赛前完成。
C、卷筒及其他准备工作需要预先做好,赛前不得预先扎、夹,在台上梳理晚妆时间限定在三十钟。
四、其它要求。
(一)比赛当天抽取选手编号,模特编号与选手编号相对应,比赛时按椅子编号,对号入座。
(二)各项准备工作可在场外进行。
(三)模特必须经大赛组委会安排的赛前检查后方可入场参赛。
(四)参赛者及模特必须准时参赛,并服从比赛工作人员的指挥,统一进场,统一退场。
(五)大赛所需的洗发、护发、烫发、化妆等各种用品及剪梳、刷、吹风机等各种工具,一律由参赛者自备。
(六)所有电器应采用220V电压,赛前提供普通电源插座。
(七)参赛者如有违反以上守则,采取扣分,严重违规者将取消其比赛资格。
五、评分准则
(一)女士创意剪发、吹发
(1)剪发技术占30%
(2)吹梳技术占30%
(3)发型技术创作占40%
(二)美甲创意组
(1)色彩搭配与创作占50%
(2)技术规格占20%
(3)创作元素占30%
(三)女士晚宴化妆与造型
(1)发型设计创作占50%
(2)化妆技术30%
(3)整体化妆与服装、发型与色彩搭配合20%
六、 评委组成及评分办法
评委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选派。评委评判坚持公平、公正、严肃认真、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评判之间不得协商打分、诱导打分,确保打分的公正性。
七、评分办法
1、每个项目评判打分时间为20分钟。
2、全部项目均采取现场打分办法。
3、评判打分如有涂改,评判本人应在修改处签字注明。并由工作人员统一计分。
4、评分具体办法另定。
八、大赛、地点及其他事项
1、 大赛时间拟定于2014年9月28日。
2、 大赛地点定于莆田市美容美发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详细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华林工业园区闽医堂海峡职业培训学校
3、 参赛人员自备比赛所需材料、工具、模特。
4、 参赛期间组织会提供午餐,交通、住宿费自理。